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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金猎人”显威力, 长期“躲猫猫”的他终履行执行案款

  发布时间:2023-11-08 15:15:2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凤山县人民法院通过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后,一通神秘电话,迫使长期玩失踪“躲猫猫”的被执行人现身履行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9年6月,被告黄某承包到某村屯的水磨篮球场工程后,将该工程以38500元的价格转给原告负责包工包料施工,原告按黄某的要求施工完毕并交付使用后,除进场时黄某已预付的10000 元工程款外,其余的28500元工程款还未支付。

原告多次催款未果后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黄某支付28500元工程款。判决生效后,但黄某迟迟未予履行,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执行案件后,尽管执行法官通过多种方式与被执行人黄某进行联系,但黄某始终抱有侥幸心理,故意避而不见,与执行法官玩起“躲猫猫”游戏,始终未能掌握被执行人黄某行踪,让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为此,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决定在网上发布悬赏公告。

在悬赏公告发布的5个月后,执行法官突然接到一陌生电话号码,声称要提供被执行人黄某的线索,在确认举报人的身份和相关信息后,执行法官立即组织干警前往线索提供人所说的地点。

在与线索提供人碰面后,线索提供人为法官提供黄某详细的住址以及每天经过的路线。为了不打草惊蛇,执行法官决定在黄某经常出入的车库周边进行蹲守。

经过四个小时的蹲守,被执行人黄某终于驾车驶出车库,执行干警见状紧急拦截,在确认黄某的身份之后,执行法官对其故意逃避执行的行为予以严厉训诫,并就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法律后果进行了逐一释明。黄某迫于强制执行的威慑,当场认错悔过,并当场履行支付工资款28500元以及案件执行费

经执行法官释明,申请执行人一致同意,按照悬赏执行公告的内容向线索提供人兑现了4200元悬赏金,并向线索提供人表达了谢意。

下一步,凤山法院将积极借助新媒体平台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的优势,持续利用好执行悬赏机制,不断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切实用好用活各项执行措施,及时维护胜诉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凤山法院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