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自治区高院法警总队执行支队支队长熊汉林一行3人对凤山法院“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河池中院法警支队副支队长顾开延、凤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海国陪同验收。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凤山法院专用囚车库、专用囚车、专用羁押通道、羁押室、刑事审判法庭、专用桌椅、警用装备室、监控室等“六专四室”建设项目,对照规范化建设标准,逐项现场检查指导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听取凤山法院法警大队警务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情况的详细汇报,检查组对凤山法院“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认为凤山法院党组对警队工作高度重视,警务装备和安防设施配备比较齐全。检查组要求凤山法院在已取得建设成效的基础上继续精进、完善细节,争取做到更好。
支队长熊汉林对凤山法院“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取得较大成效表示肯定。他强调,“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工作是最高人民法院着眼全国法院警务安保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标准规范的安全防范设施和装备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安全有序运行的基本保障,关系着司法尊严和司法形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严格按照“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标准和要求,从严从实从细抓好警务安全和规范化建设工作,筑牢安全防线,防患于未然,为审判执行工作保驾护航。
凤山法院将以此次检查指导为契机,对自治区高院检查组反馈意见全盘认领、立行立改,明确目标抓落实,完善细节促整改,进一步推动凤山法院警务安保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