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韦斌(右一)带队深入长洲镇开展“一村一法官”矛盾纠纷排查活动
在朗里村委,驻村法官邓陈怡(右二)与村干部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在百乐村委,法院驻村干警牙翠玉(中)与村第一书记进行交流探讨
在板均村委,驻村干警(右一)认真听取村干部汇报的本村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并做好记录
“我们村大的纠纷没有,小的纠纷不少,基本上都是先由村委干部通过调解化解双方矛盾,但是村干部只对人熟悉,对法律不熟悉。有了驻村法官来指导我们,依法办事、遇事找法,我们就可以底气十足的去开展工作了。”
6月29日,凤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韦斌一行五人深入长洲镇开展“一村一法官”入村走访活动,在百乐村村委办公室驻村第一书记陆耀兵和驻村法官干警热情地聊了起来。
“农村的矛盾纠纷主要由一些日常琐碎的事件引发的,在村民眼里‘小事’不需要到法院打官司,但是‘小事’解决不好,就会激化矛盾演变为‘大事’,‘一村一法官’旨在加强与基层综治工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韦斌的一席话深刻道出了“一村一法官”在农村维稳方面的重要作用。
当天,韦斌一行还走访了朗里、那烘、板均、那兵、长洲、那拉等6个村,在座谈现场,各个驻村法官与村两委干部就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加强农村矛盾纠纷的化解和排查工作展开广泛交流,听取村两委干部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咨询,驻村法官现场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司法建议。
参加座谈的村委干部纷纷表示,将积极配合工作,加强与驻村法官沟通交流,共同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一村一法官”工作的顺利开展。
精耕于内,外秀于形。自2019年以来,在深入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中,凤山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从“庭上”走到“庭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纠纷机制,积极参与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通过加强驻村法官与村两委干部和人民调解员沟通交流,做好村矛盾纠纷排查、具体案件调解、法律咨询服务、打通立案审判执行“绿色通道”、对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等措施,切实做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司法助推乡村稳定,为2020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年书写人民法院的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