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中院院长杨晓春深入凤山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研
作者:邹玉洁 发布时间:2019-03-14 0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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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春院长检查工作、听取工作汇报
杨晓春院长到扫黑除恶办公室查看资料
3月13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晓春深入凤山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研, 听取凤山法院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对该院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工作进行指导。
去年以来,凤山法院精心组织部署,蓄力参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宣传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凤山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方案》,选派法官当乡镇联络员,积极配合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违法犯罪摸排情况,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态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凤山法院将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创新宣传、依法严惩犯罪、形成工作合力、打“保护伞”、筑牢防线、组织推进落实和强化督导检查上下更大功夫。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举措、更扎实的作风,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杨晓春充分肯定了凤山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取得的成绩。并对该院扫黑除恶工作提出“八字要求”:一是“高”——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严”——从严打击犯罪。要从严把握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审判质量,做到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狠、稳、准”。三是“快”——快审快判快报。创新完善办案机制,做好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制定详细预案,提高审判效率,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在上级法院规定的时限内审结。四是“深”——深挖保护伞和腐败问题。要结合案件审判,对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报告党委政法委和纪检监察委,打掉保护伞,铲除滋生黑恶犯罪的土壤。五是“浓”——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要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专项斗争的认识,依靠群众提供线索,深挖犯罪团伙。六是“廉”——办案清廉公正干净。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坚决惩治涉黑涉恶案件中的司法腐败。七是“安”——人身安全、案件保密安全。要形成保护机制,加强司法警察实战化教育训练,保护好审判人员的安全。同时做好涉密案件的保密工作。八是“全”——工作台账齐全有序。要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门档案。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完善工作台账,确保档案可查、可看、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