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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保险杠杆效应服务衔接司法实践
作者:黄赠荣 黄桂梅  发布时间:2018-07-27 10:44:24 打印 字号: | |
  7月25日上午,凤山县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凤山支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诉讼保全责任、执行悬赏等工作中进行深层次、多领域的战略合作,充分利用保险的杠杆效应服务衔接司法实践,提高案件保全率、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破解“执行难”问题。

  双方签署协议开展合作后,该院可借用人保财险公司的产品优势、专业优势,进一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其中包括以保单保函的形式为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便于人民法院对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的审核,进一步提升财产保全的应用率,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

  今年6月,凤山法院在执行申请人凤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杨某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时,在对被执行人杨某学的房屋建筑物、车辆及机器设备进行司法拍卖的过程中,发现拍卖标的物存在无人看管、灭失的风险,于是首次引进了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机制,由保险公司为杨某学被拍卖的财产提供担保,如执行错误致使被执行人杨某学遭受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确保了案件拍卖程序的顺利进行。该机制的成功引进,有效缓解了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处置、变现难题。
来源:凤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凤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