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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定于2015年6月25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欧彩芳、韦丽荣等诉牙彩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东兰之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5-25 11:54:49 打印 字号: | |
  本院定于2015年6月25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欧彩芳、韦丽荣等诉牙彩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东兰之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
来源:凤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凤山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