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公告
本院定于2015年4月28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陆启铁、陆小妹、陆顺强、陆金妹诉张远彪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4-16 17:25:55 打印 字号: | |
  本院定于2015年4月28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陆启铁、陆小妹、陆顺强、陆金妹诉张远彪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凤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凤山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