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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定于2015年3月24日9时00分在凤山县人民法院凤城法庭二楼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朱德利诉被告邓宝刚、邓宝者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允许公众旁听
  发布时间:2015-03-13 15:30:45 打印 字号: | |
  本院定于2015年3月24日9时00分在凤山县人民法院凤城法庭二楼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朱德利诉被告邓宝刚、邓宝者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允许公众旁听。
来源:凤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凤山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