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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定于2014年7月24日上午8时30分在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本院受理原告黄德邕、黎玉分诉被告袍里乡坡心村民委员会、袍里乡人民政府生命权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4-07-24 09:08:50 打印 字号: | |
  本院定于2014年7月24日上午8时30分在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本院受理原告黄德邕、黎玉分诉被告袍里乡坡心村民委员会、袍里乡人民政府生命权纠纷一案。
来源:凤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凤山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