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学园地 > 业务研讨
凤山法院 “四要” 加强法院党组织建设
作者:韦玉菡  发布时间:2013-11-27 08:50:32 打印 字号: | |
  凤山县人民法院根据目前法院的审判工作实际情况,按照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党章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努力做到“四要”,切实加强法院党组织建设。

  要提高班子能力。该院不断加强党总支部的自身建设和党支部班子的建设。特别注重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把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和法院的改革发展、管理创新的实践结合起来,以理论、政策、学习来提高中心组成员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和驾驭法院发展的能力。各党支部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同时,围绕法院的中心工作和建设发展,切实提高工作决策能力。

  要定准自身位置。该院改变管理方式,不再停留在过去那种一般意义上的收缴党费、发展党员的传统认识的层面上,而是要赋予新的内涵,不断完善院长负责制,发挥党总支部、党支部在法院工作指导中的参与作用,以党总支部管理党员的工作为核心、为重点,通过积极探索实践来加以实现。

  要提高决策能力。该院党总支部积极大胆地探索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范围、有效途径和可行方法,坚持党员参与讨论和决定党员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向院党组、院领导提出决策事项和决策方案的建议,不断提高党总支部决策能力。  

  要着眼强化落实。该院不断转变职能,加强从宏观上、从大局上、从法院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上建言献策,多在开展有关法院发展和党员管理的调研方面下功夫,提出建设性和改进建议。要在“把握”中心和紧紧“围绕”上下功夫。既要防止党支部工作仅限于学习教育、游离于日常管理工作之外,又要防止以业务工作替代党支部的自身建设,从而使决策真正得到贯彻落。
来源:凤山县法院
责任编辑:罗增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