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学园地 > 业务研讨
凤山法院 全面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
作者:周海国  发布时间:2013-11-27 08:30:27 打印 字号: | |
  凤山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立足于公正,着眼于自身,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全面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

  以清正廉洁的队伍保障司法公信。该院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全面加强对干警进行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建设和司法作风建设,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督,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坚持不懈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能够切实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清廉公正、文明高效的形象树立司法权威。

以公正高效司法实现司法公信。该院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增强司法公正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当事人对案件进展情况的知情权树立司法权威,进一步落实审判公开制度,促进司法公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提高司法公信力。

  以热情服务赢得司法公信。该院为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积极主动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对当事人进行善意的、负责任的诉讼指导,减轻当事人诉累,避免诉讼风险,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法官的爱民之心、亲民之情和惠民之举。积极实施司法救助,做好庭前调解、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工作,建立健全巡回审判制度,积极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能力,拓宽人民群众表达司法需求的渠道和方式,畅通信访渠道,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

  以畅通社会互动增强司法公信。该院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群众的联系,建立听取意见改进工作的相关制度,逐步建立更为直接、畅通、有序的民意沟通表达渠道,形成及时征询、及时答复、及时反馈的工作模式,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中,做到认真负责地报告工作,主动接受人大评议、检查、视察,及时报告重大工作情况和安排,及时办理督办案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廉政监督员、民情民意联络员对审判和执行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实现人大、政协监督与法院工作的良性互动,使司法走进基层、贴近群众、赢得民心。
来源:凤山县法院
责任编辑:罗增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