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人民法院维护司法公正和公信,从根本上提升案件质效、化解矛盾纠纷、避免上诉信访事件的发生,充分抓好案件判后答疑、案件上诉复核、案件挂帅协调工作,促进案结事了。
抓好案件判后答疑。对没有达成调解协议的判决案件,及时地做好判后答疑解惑工作。法官能够耐心、细心、恰当地进行判后释疑,促使当事人理性地接受判决意见,从内心化解疑惑、消除抵触情绪和错误想法,尽可能让败诉方息诉服判,从而避免因判后情绪化而引起上诉、涉访事件的发生。
抓好上诉案件复核。对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案件,由庭长和承办人带卷到法院进行业务庭和审委会逐级复核把关。如果发现确实存在问题,启动再审程序,将案件质量问题消化于内部,防止瑕疵案件“带病出院”,避免更审改判案件的发生。
抓好案件协调。对仍有调解余地的拟判决案件,在法律文书送达之前,由庭长继续组织调解,“以判促调”,做最后的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促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