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凤山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创新工作方式,让干警深入基层,耐心倾听百姓诉求,“活用”调解,将司法为民服务工作“做深、做透、做实”,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做深“文章”:深入基层,努力创新调解促进和谐。该院创新提出“五位一体”工作模式,即由“庭、站、所、点、员”组成的调解审判工作网络。主动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对司法的诉求,对群众关注、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带案下乡,深入案发地开庭调解。此外,整合社会资源,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依托乡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调解中心、村民调解委员会等多种调解阵地,开展联合办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或萌芽状态。
做透“功夫”:创新模式,积极化解诉前矛盾纠纷。该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积极探索出跨部门联合调解的新模式,充分发挥诉前调解职能,力图将纠纷化解在社区、村屯,切实提高了法院诉前、审前、执行前的矛盾预防化解力度。有效进行诉前调解,指导人民调解,解答人民群众的法律问题,推进诉调衔接。推广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机制,转变“坐堂审案”的传统做法,主动前出,利用各方力量,联动对接,在矛盾纠纷起诉前就给予平息、化解。
做实“效果”:为民解忧,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水平。该院积极为基层群众送温暖、送平安、送服务,把服务群众、温暖人心落到实处。真正以改善民生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意识,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不断扩展为民司法的广度和深度。同时,建立了干警联系基层工作制度,深入该县金牙乡外里村扶贫帮困,营造“一线”调解氛围,切实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