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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定于2013年10月31日上午8时30分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本受理原告邓志高、梁盛春、邓美英、李秀妹、陈芬、李妹兰与周尚法、安军、潘玉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3-10-22 11:31:19 打印 字号: | |
  本院定于2013年10月31日上午8时30分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本受理原告邓志高、梁盛春、邓美英、李秀妹、陈芬、李妹兰与周尚法、安军、潘玉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凤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凤山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