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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定于2013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本受理原告龙永合与罗运龙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3-10-22 10:24:15 打印 字号: | |
  本院定于2013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本受理原告龙永合与罗运龙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纠纷一案。
来源:凤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凤山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