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几年,她跌坐在地上哭泣的那一幕,依旧清晰的浮现在我的脑海中,她的泪水随着时间的流逝在我心中久久不能抹去,让我至今无法忘怀。
2008年,我还是一名刑庭书记员,那天庭里不公开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以往审理类似案件,其他亲属虽进不了法庭里旁听却仍会围绕在法庭外久久不肯离去。出乎意料的是当天上午格外冷清,若大的审判庭里只有一位衣着朴实的农村妇女端坐着,怯生生地不敢多往一处看。经法庭询问,这名妇女自称是本案被告人张某的母亲。法警将被告人张某带进了法庭,她拘谨地坐上法定代理人的席位上。庭审开始了,每次审判员有问题询问她时,她只会摇头不语。我想她不理解法官所提出的各种问题,她也回答不出来;她不清楚国家的法律法规,也不明白儿子为什么会犯事。她只知道儿子被关了,她已经好久没有见到儿子,此刻,她盯着儿子的身影,眼里噙着泪水,依旧不语。法庭审理结束,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当张某准备步出法庭时,这位母亲从兜里掏出一个裹得严实的塑料袋,她一层又一层地打开,当塑料袋掰到第四层的时候已完全展开,我清晰的看到里面是几张20元、10元、1元的小面额纸币。她将钱递给儿子,儿子摆摆手没拿钱直接上了囚车。就在张某被囚车带走的那一刻,她直直地跌坐在地板上,噙着的泪水再也忍不住从指逢间滑落而下……渐行渐远的囚车没了踪迹,不知道车内的儿子可否看到母亲伏地痛哭的一幕,而为此感到悔恨呢!
当我们的钱包、财物被人偷走,当我们的亲友被人恶意受到伤害,当我们行走在马路上被“黑手”飞车抢夺……人们通常会对这些犯罪分子抱怨诅咒,最后希望法院能够通过强化刑罚适用的功能,严厉打击犯罪,以满足人们心中对正义的诉求。可是,当我们面对这样一位形容憔悴、伏地哭泣的母亲时,我们心中某一块地方悄悄地被软化了。案卷里记载着张某幼年丧父,由母亲独自抚养长大,家境贫寒,只读了三年小学即退学回家。
刑罚最终目的是更好达到改造和预防犯罪效果,其威慑力不会因感情因素而减弱。在我们的劝解下,张某的母亲从伏倒的地方站起来,单薄的背影慢慢地离开了我们的视线。
从她伏地哭泣地那一刻起,从一位母亲身上体现的爱子深情中,我默默的希望那些不慎失足的青少年们能通过好好改造,迷途知返,在往后的生活里努力做事,踏实做人,以实际行动回报无私的母爱,不要再现令人心酸的那一幕,而是让母亲面露幸福笑容,拭着欣慰的泪花。